综合测试安排
第十条 测试科目。
测试实行普高招生考生与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分类分专业录取。普通高中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具体考察科目及权重如下表:
对象 | 综合素质测试 |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 | 总分 |
普高招生考生 | 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 | 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导入100分 | 200分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文化素质测试100分 | 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导入100分 | 200分 |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一)普高招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侧重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不设具体考纲,各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专业名称 | 测试内容 |
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业设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 | 利用高中段所学语文、数学、物理、地理、技术等知识,综合考察考生的空间判断能力、专业基础相关科学技术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
药学 | 利用高中段所学语文、化学、生物、技术等知识,综合考察考生药品相关的新闻类阅读理解能力、化学生物基础理论掌握和应用能力。 |
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 | 利用高中段所学语文、数学等知识,综合考察考生的经济常识基础、逻辑推理能力、运算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活动的实际问题能力。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VB程序设计基础知识、输入输出、简单运算、程序结构与编程规范等技能。 |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参照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语文和数学大纲,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语文和数学各占5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十二条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一)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根据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实行“3+2”指定科目等级成绩折分直接导入,语数外3科和2门专业指定科目权重均为20分。专业指定科目依照考生所报专业类别为:
专业名称 | 专业指定科目 |
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业设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物理、技术(往届生取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平均分) |
药学 | 化学、生物 |
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 | 思想政治、地理 |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我校直接引用并进行成绩折算,无法查获的成绩等级概以0分计。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规则如下:
成绩等级 | A | B | C | D | E |
成绩折算 | 20 | 18 | 15 | 10 | 0 |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导入。根据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含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和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算导入,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没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的本条计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