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和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我校提前招生已完成各模块测试、统分、核分及省考试院管理平台确认等环节工作,现将录取名单公示并公告如下:
1、公示期内不得放弃录取;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匿名举报概不受理;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至5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
5、联系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室 邱老师:18758675875、0576-88660088;学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 邮编:318000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